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企业增值税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1〕243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企业增值税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1〕243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国家为支持和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粮食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对鼓励粮食行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粮食行业增值税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优惠政策偷逃税款,省局在总结各地粮食行业增值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粮食企业增值税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