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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2〕72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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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第2号令发布了《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加油站管理办法》),为保证《加油站管理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加油站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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