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3-12-16
生效日期: 2013-12-16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石脑油 燃料油生产乙烯 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9号,以下简称2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以下简称50号公告)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成品油消费税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产品质量检验及备案资料管理 (一)50号公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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