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4-06-27
生效日期: 2014-06-27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保留的我省(不含青岛,下同)适用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山东省各级国税机关实施或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二、各级国税机关不得在本公告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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