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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税函〔2014〕398号
发文日期: 2014-12-25
生效日期: 2015-01-01
发文机关: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总局政策调整,对由省局制定发布的部分增值税文件予以废止。现将全文失效或废止的增值税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全文失效或废止的增值税文件目录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25日
发文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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