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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外汇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的若干意见 商产发〔2011〕48号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外汇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的若干意见

    商产发〔201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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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改、财政、海关、税务、检验检疫、外汇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改革开放以来,机电产品进口为提升国内产业装备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关税的大幅减让和非关税措施的逐步取消,机电产品进口大幅增长,进口年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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