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3-04
生效日期: 2011-03-04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文件修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采集规范》的通知》( 税总函〔2015〕102号),对本文《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内容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采集规范》详见 税总函〔2015〕102号附件
为加强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管理,优化为纳税人服务,确保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涉税数据准确、完整、安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具体标准文本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获取),现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后续将依据此标准统一开展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评测工作。评测合格的企业及软件产品,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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