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3-18
生效日期: 2011-03-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预算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预算单位设立、撤销、变更调整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国家税务局系统预算单位设立 撤销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准确编制国税系统部门预算,根据有关规定和国税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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