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3-02-25
生效日期: 2013-04-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已被修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2、失效/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3月24日起实施。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2013年2月25日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规范网络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网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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