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3-02-25
生效日期: 2013-04-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已修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2013年2月25日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规范网络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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