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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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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现将居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基于企业电网新建项目的核算特点,暂以资产比例法,即以企业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占企业总输变电
    责任编辑:zha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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