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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1994)财税字第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1994)财税字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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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42号)的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若干营业税的减免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所谓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是指保期一年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 普通人寿保险是指保险期在一年以上、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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