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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0〕173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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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各地反映和要求,关于对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的若干政策和征管问题,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具体规定如下:    一、关于应税凭证的确定    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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