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5-27
生效日期: 2011-05-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反避税专项经费的管理,加强反避税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nbs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