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6-30
生效日期: 2011-06-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方便纳税人,提高征缴效率,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基础上,各地应积极实施推广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