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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3〕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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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现行增值税税收政策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做了必要的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7月1日起,凡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公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增值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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