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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 国发〔1988〕26号

    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

    国发〔198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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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吸收境内外投资,加快海南岛的开发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海南经济特区实行更加灵活开放的经济政策,授予海南省人民政府更大的自主权。     第三条 国家鼓励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投资者)投资开发海南岛,
    责任编辑:fa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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