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1-10
生效日期: 2007-01-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加强对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开展国家税务局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审核工作的指导,规范专员办的审核行为,财政部制定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国家税务局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审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国家税务局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审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