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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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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据一些地区反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出口企业出现逾期收汇核销的问题,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出口企业受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逾期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税务机关可在对出口企业其他退税单证、信息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二、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
    责任编辑:liuhui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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