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8-04-17
生效日期: 1998-04-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关联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体育总局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体育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完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以下统称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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