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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及风险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30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及风险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3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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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防范与化解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而出现的风险和损失,促进其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现对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提取的特别风险准备金和发生的特别风险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一、特别风险准备金的税前扣除  (一)中国银联提取的特别风险准备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允许税前扣除:  1.按可能承担风险和损
    责任编辑:fa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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