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3-07-15
生效日期: 2003-07-15
效力状态: 部分失效/废止
1、条款废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本文“第二条第四款中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涉及房地产税收的政策问题日益增多,经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现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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