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1999〕8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1999〕829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国发〔1999〕20号)的精神,现就有关国有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凡需要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60号)的有关规定,在19
    责任编辑:zhangxue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