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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01〕49号
发文日期: 2001-11-27
生效日期: 2002-01-01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简称金融企业,下同),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
发文机关: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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