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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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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准确执行出口货物劳务税收政策,现就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如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放弃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并按规定申报免税的,视同已结清出口退税税款。  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
    责任编辑:zha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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