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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部分口岸出境免税店到期后继续设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财税〔2026〕23号

    关于部分口岸出境免税店到期后继续设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财税〔202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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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珲春市、长白县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局,珲春市、长白县隶属海关,珲春市、长白县税务局: 根据《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9〕15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长春海关和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免税店审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税〔2026〕2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珲春市、长白县口岸出境免税店到期后继续设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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