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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进出口货物多式联运(海铁 水水部分)业务模式试点相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号

    关于启动进出口货物多式联运(海铁 水水部分)业务模式试点相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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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提高国际多式联运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启动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和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模式试点,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一、本公告所称多式联运是指货物载运方式为集装箱载运,且境内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或水路运输、进出境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的联运模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开展多式联运监管模式试点。二、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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