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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云南省和四川省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税〔2026〕10号

    财政部关于云南省和四川省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税〔20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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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新建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政策的请示》(云财非税〔2024〕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征收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白鹤滩、乌东德、观音岩、阿海、硕曲河去学、大鱼孔等6座水电站符合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条件,同意对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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