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6-01-14
生效日期: 2026-01-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加强融资逆周期调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资合约及其展期,融资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二、本通知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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