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31
生效日期: 2025-12-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经评估,将《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财发〔2020〕9号)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自2026年征收2025年度保障金起继续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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