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6-01-06
生效日期: 2026-08-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2026年1月6日海关总署令第281号公布 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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