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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 税务局关于取消深圳市锐骏新创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深工信〔2025〕215号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 税务局关于取消深圳市锐骏新创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深工信〔2025〕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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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深圳市锐骏新创科技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特此公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年1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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