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23
生效日期: 2025-12-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深圳市锐骏新创科技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特此公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年12月23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