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31
生效日期: 2025-12-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工信局、住建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交建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按照《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规定,经企业申请、部门审核,同意福建海西新药创制股份有限公司等80家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中交建筑集团东南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为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见附件1)。因企业经营变更等原因,同意福建省冠辉建设工程有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