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6-01-07
生效日期: 2026-02-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相关规定,对提出增值税汇总纳税书面申请的百胜餐饮(江苏)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2家企业增值税申报纳税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值税缴纳方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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