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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有关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知 渝经信中小〔2026〕1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有关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知

    渝经信中小〔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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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渝经信规范〔2023〕5号)规定,经核查,45家企业不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现取消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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