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26
生效日期: 2026-05-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提升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现予以发布,并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12月26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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