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31
生效日期: 2026-07-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各衍生品交易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托管人:为规范衍生品交易的估值报告内容与格式,提高估值数据标准化程度和数据交互效率,明确衍生品交易中各参与方的估值责任,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制定了《衍生品估值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经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附件:衍生品估值报告内容与格式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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