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25
生效日期: 2026-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关于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12月25日青海省关于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要求,稳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工作,结合省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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