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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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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便利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省内税务机关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等特定系统,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二、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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