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6-01-01
生效日期: 2025-12-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税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目标(一)政策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支持试点城市结合当地消费形势及工作基础,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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