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23
生效日期: 2025-12-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会同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联合评定,现确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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