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26
生效日期: 2025-12-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5-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公告如下:全省性社会组织1.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