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25
生效日期: 2026-01-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级市(区)财政局、工信局: 为规范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我们制定了《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关于《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docx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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