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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晋政发〔2025〕1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晋政发〔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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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政策供给的系统性、整体性、时效性,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规定,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清理,省政府决定对制定依据已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所涵盖、调整对象已消失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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