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22
生效日期: 2025-12-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征信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后续影响,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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