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1-27
生效日期: 2026-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江苏省财政执法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首违不罚清单的重要意义 制定《江苏省财政执法领域首违不罚清单》(以下简称首违不罚清单)是落实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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