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19
生效日期: 2025-12-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了深化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所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现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深交所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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