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03
生效日期: 2025-12-0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异地迁移的规定,甘肃金川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证书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特此公告。甘肃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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