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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停止执行铂金 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署税发〔2025〕77号

    海关总署关于停止执行铂金 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署税发〔202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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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10号,以下简称《公告》),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6号)第一条和《财政部关于铂金及铂金首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7号)第一条关于对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内容,废止《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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