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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等四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等四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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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等四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5年12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一〇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  梁惠玲2025年12月1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等四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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