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12
生效日期: 2025-1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财政监督效能,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17〕2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管理(一)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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